作者:郭俊峰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2-11-06 13:53 浏览量:818
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给广大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诱发了一系列的犯罪。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传播淫秽物品案,并当庭宣判。仅有中专文化的无业游民覃某,利用互联网发帖,传播淫秽物品供他人点击下载,被判处刑罚。
一年前被告人覃某进入一个叫“MM公寓”的网站。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3月1日期间,被告人覃某在其住处,利用电脑连接互联网,在该“MM公寓”网站上发布43条帖子,其中包含有淫秽图片43张,可下载的淫秽视频19部,供他人浏览下载。截止2012年5月26日23时,覃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总点击数为51471次。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覃雄所发布的43张图片及19部视频均为淫秽物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庭审中,被告人覃某十分后悔,表示因自己法律知识淡薄闯下的祸,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后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经柳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点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覃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邯郸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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